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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取消科特亚照明(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单位称号的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2020年度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项目验收结果,科特亚照明(上海)有限公司两次验收均不合格。经研究,决定取消科特亚照明(上海)有限公司的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单位称号。
据了解,为提升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和管理水平,结合贯彻落实《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了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申报与认定工作。对获得认定的专利工作试点单位、示范单位,将分别给予总额不超过30万元和50万元的项目经费支持。单位获得认定并签订项目实施合同后,拨付50%项目经费,项目验收后,视验收情况,按照合同约定拨付尾款。